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4/25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目前尚無已洽特定之應募人
3.私募股數:與本年度另案辦理公開募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擇一辦理,合計不超過貳仟伍佰萬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平均每股股價不低於七成,目前暫定為37~45元,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價狀況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出。本次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管會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引進策略合作夥伴。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股票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